由迁西县胡子工贸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喜峰口板栗合作社,是河北省第一家板栗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该合作社发挥自身优势,立足本地资源,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把栗农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树立了典范。 搞合作经济,人们并不陌生,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一个重要方式。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20多年来,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农民面对广阔的市场,越发感到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显得势单力薄,在经营管理、产品销售、生产资料购买、寻求技术服务等方面,劣势凸显。于是,部分生产经营同样产品的农民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联合起来,以合作的方式,生产、销售产品,采购生产资料,享受技术服务,甚至自己发展一些初级的加工生产。通过合作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自己讨价还价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以更优质的产品获得更好的效益;还可以享受更广泛更优质的技术服务,市场营销和信息服务;更便于农民直接有效地享受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政策。 喜峰口板栗合作社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实践证明,张国华的板栗专业合作社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仅板栗销售收入一项,人均增收近500元。此外,入社社员还享受到合作社提供的施肥、剪枝、除虫、除草等优质服务。合作首先实现了规模化,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必要的前提,进而可实现农业生产管理的企业化、产品的标准化、效益的最大化。实践证明,合作是新形势下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好路子。在合作的过程中,龙头企业必须要在诚信的基础上照章办事,也只有这样,农民才敢参与到合作社中来,龙头企业也才会不断壮大,这是张国华创办喜峰口板栗专业合作社最大的感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这充分表明国家高度重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业生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喜峰口板栗专业合作社顺乎民意,合乎法律,有理由相信,农民合作之路将越走越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