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罗田县十四届三次人代会审议通过的《罗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着力开发罗田特色文化艺术,形成‘红色’革命文化,‘古色’历史文化,‘绿色’生态文化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局面”。我认为,应在“红色”革命文化、“古色”历史文化、“绿色”生态文化之后再加上“特色产业文化”的内容,形成“四色”文化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局面。这不仅完善了罗田特色文化的内容,同时更能有利于罗田县特色经济的发展壮大。这个问题应该从现在起开始引起全县上下的重视,并亟待付诸具体的行动。罗田县的支柱产业中,以水电、蚕茧、药材、板栗最具有地方特色。在这里,我仅就开发板栗特色产业文化,谈谈自己个人的看法,归纳起来是“四个明确”,旨在抛砖引玉,供大家讨论和思考,力求对罗田县板栗产业又快又好地发展起一定促进作用。
一、明确开发板栗产业文化是时代之所需,立业之所要。 之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开发板栗产业文化,是实现板栗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文化是一种人生观、价值观取向的体现,板栗产业文化可以对板栗产业的发展进行规划、指导、规范,并赋予精神动力,是促进产业持续发展的保障。罗田县是国家林业局授予的“板栗之乡”,板栗产业已初具规模,全县板栗面积超过90万亩,常年产量达7000万斤,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县(市)之首。板栗系列产值达到5.5亿元,分别占全县生产总值的17.7%,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39.6%。板栗对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平纯收的贡献率分别达到32.5%和32.6%。尽管如此,罗田县的板栗生产仍仅仅就产业论产业,缺乏文化内涵。当今社会,“产业文化”已是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文化在产业发展中取得了独立的价值,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需要向文化寻求高附加值,文化可以成为产业的核心要求,一个产业如果不能在产品核心价值中体现文化,没有人本的内容,就只是物质来物质去的传统产业。许多成功产业的经验表明:经济活动中注入的文化内涵越多,物质生产中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就越高,竞争力就越强,效益就越好。今后的经济将会是经济文化互相交融的发展新局面,文化将引领经济和产业前行。因此,罗田县板栗产业要继续健康发展,急切地呼唤产业文化的发掘以及开发利用。
(二)开发板栗产业文化是实现“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它是使罗田县板栗产业从单纯的经济层面向文化层面发展,实现人和物、经济和文化的有机融合的必然选择。罗田县板栗产业也要努力探寻它的和谐发展之路,所以,“和谐”也是一种文化的选项,一种精神的体现。同时,栗农在生产中和板栗产业在发展中所产生的文化现象也是实现乡风文明的具体体现之一。
(三)开发板栗产业文化,是丰富和扩充罗田县旅游产业内容的需要。板栗产业文化的繁荣和名声化,既能宣传罗田、推介罗田,又能为发展罗田县旅游业增添羽翼,从而多渠道地吸引外地客人来罗田,促进板栗产业与旅游相得益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四)开发板栗产业文化可以丰富罗田县民间文化的题材和素材,促进民间文化的发展和传承,激活地方文化的形成和生长,增强民间文化形式的生命力。
二、明确板栗产业文化的内涵和外延是工作之基础,奋斗之前提。
(一)关于板栗产业:板栗产业应该是指全县与板栗具有相同性质产品的生产单位或具有与板栗相关社会经济职能的社会经济单位所组成的群体。简单地说,板栗产业就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企业或其他法人所组成。
(二)关于板栗产业文化:应该是板栗产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物质和精神的全部成就。它应包括板栗产业的发展宗旨,共同的价值观,行为规范和组织、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及以各种文艺形式为载体的板栗产业文化成果。
(三)板栗产业文化不同于单个的板栗企业文化。在范围上它远远超出了单个的企业,而是一个相关的产业集群。它强调的是整体价值取向和发展理念,它的宗旨应是在讲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基础上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由此看出,板栗产业文化是板栗产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形成和积淀而成的,她不是象一般的工程项目能在短时间内见效,而是一项系统和长期的工作,需要通过业内外人士坚持不懈地努力才能有所建树,是需要政府、产业和全社会齐心协力来完成,使产业文化不断丰富和提升。从政府而言,需要实现产业文化的自觉化转变,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去引导和协调。全社会要予以配合。而最关键的是产业自身要振作精神,统筹兼顾,充当起产业文化发展和提高的主力军。一方面挖掘产业文化沉积的精华,一方面积极开发具有时代意义的新的产业文化产品,不断推出新成果。 明白了板栗产业和板栗产业文化自身发展规律,就能站在战略的高度去认识和开发我们的板栗产业文化,不断繁荣我们的板栗产业文化,促使罗田县由板栗大县向板栗强县进步,由板栗强县实现向板栗名县的飞跃!
三、明确开发罗田县板栗产业文化的具体内容和任务是努力之所向,前进之所标。 板栗产业文化的内容和任务是庞大的系统的工程,包括近期的、远期的、软件的和硬件的方面。从软件方面看,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起一个指导产业发展的核心理念,作为产业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驱使产业健康发展。那么,这个理念必须是最能反映产业自身特点和发展潜力的精辟的核心语言,必须是能让产业内的单位和个人都能接受并积极去践行的口号。比如说:“罗田板栗,富民兴县,诚信为本,品质立业”;“以人为本,以诚为上,栗福泽民,利功及国”。“栗品即人品,栗业为民业”,“栗盛我荣,栗败我衰”等等。理念确定了也就是确定了产业的核心价值取向,一旦选定就不要轻易改变,要一以贯之,形成经典。
(二)要有一个好的长远发展规划。近几次五年规划都专门编制有全县板栗发展专题规划,但这些规划中一般只对产业的实物和物质增加作了规划,没有就产业文化的进步和提升作规划,应该作出补充和完善,使这个规划对产业有了更系统的指导。比如:罗田县板栗发展规模也应该有个控制性目标。不能是数量的无限扩张,而应该是走集约型发展道路,抓好品种的改良和老栗园的改造,在提高单位产量和效益上下功夫。这都要有规划作指导。
(三)要制定一个板栗行业的行为规范,如《罗田板栗行业自律公约》或者《自律守约》,统一全行业的经营行为,大力倡导科学和文明发展的产业道德和文化意识,做到行业自律有规章,违规有监督和处罚,净化行业风气,提升行业的信誉。
(四)要尽快组织人员制订和完善板栗的栽培、鲜果、加工等一系列相关的《标准》,在产业相关标准化建设上率先走在全国的前面,形成罗田的自主知识产权,从而打造罗田板栗品牌效应,成为全国板栗产业发展的领头雁。同时,要督促和坚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
(五)尽快建立罗田板栗自己的信誉度高、名声远播的商标品牌。尽管罗田已经有“罗甜”牌板栗商标,但并没有真正完全使用,这不利于整合罗田的板栗品牌资源。要加强商标利用,统一使用,提升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要策划和设计制作有关板栗系列制品外包装,规范和统一包装形式和内容,打造较高品位和科学客观的品牌外在形象。
(六)充分运用罗田地方特有的文化形式,组织编写、创作和推出以板栗为题材的戏曲、歌曲等,特别是罗田的东腔、畈腔、呵和腔、高腔、民歌小调等。尽管有《打板栗》、《罗田板栗炖鸡汤》等作品,但名声还不够响。注意收集整理有关板栗的传说、故事、鼓书等形式的民间文艺作品,扩大宣传力度。 要创造条件,尽快以板栗为题材在重大剧目创作和演出上有新的突破,实现板栗产业文化的大手笔运作,包括大型电视剧、大型黄梅戏等文艺形式的攻关,力争在全国打响!
(七)尽快制作了一批反映以板栗为核心内容的音影节目,在旅游和流通、文化处所发售,在各种涉外会议上散发,形成可视听、携带方便的推介资料。
(八)尽快编写一套简明便于携带的板栗栽培、加工和贮藏方面的袖珍书籍,以“罗田板栗实用技术”名义向外扩散,提高罗田板栗对外影响力。
(九)在广播电视台上播出专题片,在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在央视等媒体插播风光片、在天气预报节目上播放罗田板栗题材为背景图片等。
(十)定期开展以板栗为题材的书法、绘画作品比赛和展览活动,邀请县内外专家参加。请国内外文学大家和巨匠来罗田就板栗专题呤诗作赋,撰写游记等散文,为板栗产业留下千古名言,以留传后世,造成深远影响。
(十一)尽早组织专家设计、制作和发行以“罗田板栗”为主题的邮票、名信片、贺卡、首日封或集邮册等具有纪念意义的邮政精品,扩大罗田板栗的社会知名度。
(十二)定期组织专家在罗田召开板栗专项研讨会,讨论板栗发展的战略,指导板栗发展的方向。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板栗理论文献和书籍,供给当代和后人学习、传承。
(十三)改革原有的节会名称和形式、内容,建议将每年的“板栗科技节”更名为“板栗节”,并实实在在地开展一系列与板栗有关的经营和文化交流活动,使“板栗节”成为名符其实、真正有特色的节日,形成罗田地方节会品牌。
(十四)扩大罗田县珍贵的板栗品种规模,做响品牌。如“桂花香”、“六月暴”、“浅刺大板栗”等,把品名打出去,并不准以外充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败坏品牌名声。
(十五)开展“栗道艺术”研究和应用。重点是研究罗田县的板栗的成份构成、功能和食用方法。要培养专门人材,象茶道表演那样现场表演“栗道”艺术。宣传罗田板栗作为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它的特殊的营养、保健及药用功能;研究和宣传不同食用方法的不同功效等。
(十六)要加快板栗系列制品的研发,大力开展板栗生产、加工的科技自主创新和传统工艺保护。延长板栗加工链,尤其是要研发板栗加工的特殊工艺,申请专利和保护技术,以增加板栗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地方特色工艺技术比重。
(十七)将罗田有标志性意义的建筑更名或命名为与板栗有关的名称,让人们有真切置身“板栗之乡”的感觉。如将“大别山宾馆”或将以后新建的高档宾馆命名为“栗香宾馆”,或“栗乡宾馆”等;将人民广场命名为“栗花广场”;将某个饭店命名为“栗园饭店”,将某条街道命名为“栗林大道”;将某个大楼命名为“栗都大厦”、“栗源大厦”;还可以将罗田河绕县城段命名为“栗水河(与义水河谐音)”或“栗河”等。对我们已有了栗子坳、栗林嘴等地名,要利用和开发好。
以上是开发板栗产业文化一些软件的和无形方面的工作,还有一些硬件和有形的建设,也应注意体现板栗产业文化的特征。
(一)创造条件建设“板栗公园”或“板栗博物馆”或“板栗民俗文化村”,在里面展示和陈列所有与板栗相关的实物、模拟场地和历史、人文等方面的成果,集罗田县板栗之大成,形成一道风景,供游人参观,并让其亲身体验板栗生产、加工过程,品尝栗味,亨受栗趣。
(二)建设城市雕塑,可在进城处和城中心位置建立一个象征“板栗之乡”的以板栗相关形象为原型的城市雕塑,营造浓厚的板栗产业文化气氛。
(三)开发以板栗为原型的旅游产品。如小板栗、刺球、板栗手镯、项链、手包、装饰品、工艺品和其他观赏性的物品,质地可用木的、金属的、纸质的,乃至金、银质的,与旅游商品配套开发。 四、明确罗田县开发板栗产业文化的各项措施是实施之保障、落实之力量。 概括起来为“七有”: (一)建立协调主体,保证“有衙管事”。组织县板栗协会、县板栗办、县文化、广电局等,组成一个协调机构,统一指导板栗产业文化的开发利用工作。
(二)要树立强化开发和利用板栗产业文化的意识,形成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产业文化、促产业提升的良好氛围。变任其自发形成为全县上下自觉主动去发掘利用,实现“有识立事”。
(三)要加大对产业文化建设的投资力度,循序渐进地建设产业文化的设施。要有常年的经费保障,保证“有钱办事”。
(四)要有工作目标和任务,发展规划,考核机制,做到“有规理事”。
(五)要有激励机制,及时表彰奖励先进,树立典型,保证“有奖励事”。
(六)要有长效机制,保证板栗产业文化开发的连贯性、延续性、长期性和一致性,实现“有制续事”。
(七)要发现和培养对板栗产业文化有热情、有志向、有专长的人员,从事板栗产业文化的开发和宣传、利用工作,保证“有人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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