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紫玉”商标在板栗行业,特别是迁西板栗中的美誉度,近来发现各地均有擅自使用“紫玉”做为板栗及相关产品的标识、标志,甚至直接假冒的事件,有的还竞以”紫玉”板栗的名义出口,为此“紫玉”商标持有人迁西县金地甘栗食品有限公司特声明如下: 一、“紫玉”商标的由来 “紫玉”是1995年12月21日由当时的板栗专营单位河北省迁西县外贸总公司申请注册,申请类别分别为29类板栗罐头、腌制蔬菜、水产品等项、30类粉丝、栗粉、豆粉、含淀粉食物、挂面、馅饼、方便米饭、锅巴、含淀粉食用的油面团、食用面筋等项和31类板栗等项,因外贸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该商标于2004年5月全权授权外贸公司的参股公司迁西县金地甘栗食品有限公司独家使用,并于2007年9月28日转让于迁西县金地甘栗食品有限公司。 该商标取意宋代词晁公朔的“风陨栗房开紫玉”之名句,是中国鲜板栗行业第一个注册商标,因其商标下的板栗产品畅销日本、韩国、泰国、台湾、香港、美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品牌美誉度非常高。 日前,“紫玉”商标又被迁西县金地甘栗食品有限公司扩展为32类啤酒、无酒精果汁、水、蔬菜汁、葡萄汁、蕃茄汁、汽水、果茶、植物饮料、饮料制剂等项。 “紫玉”牌板栗仁于2006年度被评为河北省优质产品。 “紫玉”牌鲜板栗于2007年度被评为河北省名牌产品。 二、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凡未经迁西县金地甘栗食品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在板栗或同类产品上标示“紫玉”文字或图案的,或以“紫玉”的名义售卖板栗的,我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即与我公司接洽,以取得合法使用手续,同时我们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一意孤行者,我们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同时敬告购买板栗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请您向当地工商机关核实,欲与您合作的有没有那个企业,或向其索要其声明商标的相关证书。网络是虚拟的,但做业务的公司必须是真实的。有实力,才有能力! 特此声明。
迁西县金地甘栗食品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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