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爱好栗子或杏仁者,不外乎两类,一类是偏好,一类是格调。由此看来,我爱吃栗子,是为偏好,或格调?
小时侯,我所生活的地方,栗子并不多见,下课时,看到同班小朋友津津有味地剥着,嚼着喷香的栗子,实在好奇,但即便是眼馋也会默默走开,绝不多问一句。却仅凭其形状颜色的记忆,愚笨的我将其和蒜头一类混淆起来,心想,也许将蒜头炒熟了,外壳变硬硬的成咖啡色,就是她们吃的那种了吧。呵,现在想来,实在是当时的天真可笑了。但不懂为什么,对栗子的记忆仅此而已,便再没多一份兴趣,哪怕后来见到街旁叫卖的栗子。
直到一天读霍达的小说《穆斯林的葬礼》,梁君玉和韩子奇在国内战争爆发时为那批宝玉一起漂洋过海躲到了英国,寄住于英国商人沙蒙.亨特家。异乡之子是孤独的,虽有商人朋友真诚的招待,有在著名学院深造的机会,也有亨特之子热恋的追求……但依然驱散不掉思乡的情绪,就如那雾都灰蒙的天空,何况当时正处在世界战乱的氛围中,那样的心情,那样的天气,那样的环境,梁君玉便想到老北京的栗子,围着火炉剥着暖和和的栗子,该是怎样的幸福啊!书中寥寥几笔,却也让我对其有了几分怀想。当爱恋着君玉的小亨特去为她找栗子买时,回来的途中,遇上敌机空袭,君玉和亨特一家正躲在地下室里,虽不爱恋却也担忧着,祈祷着,但终挡不住现实的残酷。但他们发现小亨特的时候,他怀里正揣着一包栗子,还暖和着的栗子,但这个热烈的外国男子却再也不会睁开他那双蓝色的眼睛……那样一个故事,并不是小说的主线,仅是个小小的插曲,但却因为栗子,而一直寄存在我的头脑中。
从此,看到街旁叫卖栗子,眼前就会浮现围着炉火剥着暖暖的栗子吃的画面,那样的温馨和幸福。和平年代,女主人更可以悠闲,披着羊毛毯,就着一小口一小口用雅致的清花瓷盛着的奶茶,然后……怎抵挡住那样一种心情?
因此,入秋时,栗子上市,每次上街,我总想揣回一包用牛皮纸裹着的暖暖的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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